合肥市驾考出台“五条禁令”,监督电话公布
admin 1970-01-01 08:01
合肥市驾考出台“五条禁令”,监督电话公布 从即日起,合肥市“掌管”驾驶员考试的考官们头上悬起了一把“尚方宝剑”。昨天,合肥市驾管所发出“五条禁令”,如果考官们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甚至收受贿赂,将面临着调岗、辞退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严厉处罚。交警部门希望通过此举尽可能杜绝“马路杀手”蒙混过关。
按照最新出台的规定,严禁驾管所民警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和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严禁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严禁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严禁伪造、篡改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或者计算机信息;严禁接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驾驶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含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或者宴请。
如果有民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驾管所将报请交警支队给予其纪律处分,正式民警则调离驾管所。对经教育不改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将予以辞退。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警方将对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为了加强社会监督,合肥市驾管所正式公布监督电话:0551―5589281。警方希望通过此举将考试纪律落实到各个环节,严防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提高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质量,杜绝“马路杀手”蒙混过关。 (芮峰 本报记者 楚杰)